“和香”还是“合香”?
“和” 在《说文》中为“相应也”,在《广雅》中为“谐也”。“致中和”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所在,中国传统香也是如此。南朝宋范晔《和香方》等香方专著都使用“和香”一词。中国传统香在汉代即形成了理、法、方、药完备的,较为成熟的体系。和香不是简单的香药“混合”,更重要的是药性的“和”,有些香药协同作用增强原有的功效,有些香药可以抑制另外一些香药的偏性,和香的过程还要遵古法,以及择时、择地,并将制香人的心性融入其中,达到“无不参三才而运之”的要求,最终制作出“致中和”的香品,才能达到让用香之人阴阳和、气血和、脏腑和、性命和的效果,因此中国传统香被称为“和香”。
“合”,《说文》中解释为“合口也”,意为闭合,引申为聚、集,是动词,如“合香之法”、“和合众香”都是作动词使用。因此,和香与合香是两个不同层级,不同含义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