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秽”是汉代薰香的一大功用,显然也属于生活用香。到东汉时,薰香祛秽的观念已十分流行,如诗人秦嘉曾向妻子寄赠香药,并在信中言:“今奉麝香一斤,可以辟恶气”,“好香四种各一斤,可以去秽。”(《太平御览》卷981引《秦嘉与妇书》、《秦嘉答妇徐淑书》)俄藏敦煌文献所见《秦嘉重报妻书》有“芳香可以去秽”。曹操也曾令嘱家人“烧枫胶及蕙草”为居室祛秽。
据初步考察,魏晋后祭祀所用的香炉(及各种香药)似是“借”用了汉代生活用香发展出来的香炉(及香药)。西汉流行的薰炉可溯至战国薰炉,其前身并非商周祭祀用的鼎彝礼器,而是4000~5000年前作为生活用品出现的陶薰炉,是沿生活用香的线索发展而来,即“新石器时代末期的陶薰炉(生活用香)先秦、西汉薰炉(生活用香)魏晋后的薰炉(生活用香兼祭祀用香)”。
道教对薰炉与香药的使用似应视为汉代薰香的一种应用或是薰香盛行的一种表现,而不是西汉薰香得以发展的原因。起源于印度的佛教历来主张用香,但只是在公元前后才传入中国。前120年前后,薰香在西汉王族阶层已流行开来(广州南越王墓的时间为前122年,亦出土多件香具),至少一百多年之后,才有汉晋道教佛教兴起并倡导用香,属于生活用香的薰炉(包括博山炉)和香药才逐步扩展到祭祀领域。东汉的早期道教有焚香、浴香等祭礼,也未见使用薰炉的记载。魏晋后的祭祀(除燔柴、燃萧)也开始使用薰炉和沉香等香药,迟至梁武帝天监四年(505年),郊祭大典才首用焚香之礼,用沉香祭天、上和香祀地(有别于前代的燔柴、燃香蒿等祭法)。(《隋书礼仪志》)迟至天宝八年(749年),唐玄宗诏书“三焚香以代三献”,皇室祭祖才开始多用焚香。(《通典袷》)